2008年1月1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新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心药治心病 顽石也变金
通讯员 张恺 本报记者 蔡亮

  近日,省长湖监狱医院监区公布栏贴出的2007年度服刑人员“双评”名单中,服刑人员刘某的名字醒目地出现在“监狱表扬”栏中。可在数月前,刘某还是个不服管教、屡次企图自杀、违规违纪不断的犯人。他是怎么转变的呢?
  刘某是江苏新沂市人,去年2月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、非法拘禁罪被投入长湖监狱改造。入狱后,右眼残疾的刘某被分到监狱医院的老病残监区,从事剪线头之类的轻松活。按说,监狱对刘某照顾,他应该好好改造才对。但是,刘某却三天两头惹事,与同监犯争吵不断。一次有个犯人无意中碰了他一下,他竟恼羞成怒,大打出手。民警找他谈话,没说上几句,他就全身抽搐,声称“生不如死”,情绪相当不稳定。
  刘某的劣行引起了医院管教副院长陈奉湖的注意,陈奉湖在医院监区从事了多年的病犯管教工作,象刘某这样的“刺头”并不多见,从刘某的档案里,他发现刘某经法院一审判决后,曾上诉被驳回。莫非是他不服判决?从犯人入监的心理测试记录中他发现,刘某的焦虑程度为高,属于中至重度抑郁。刘某有严重心理障碍!
  对刘某有了多方面的了解后,陈奉湖决定要改变刘某。此后,陈奉湖一有空,就抽出时间到工地上或监舍找刘某谈心,一开始,刘某仍是老样子。但陈奉湖没有失去耐心,仍想方设法与刘的家人取得联系。原来,刘某一直不服判决,而且家庭困难,母亲患有重病已时日不多。
  也许“心病还须心药医”吧!一次谈话时,陈奉湖开门见山:“你如果不服判决,可以申诉,不服改造是违法的,那只是死路一条……”听了这一番话后,刘某一反常态,没有象以往那样“发作”,只是低头不语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吐露心事,他确实一直不服判决,加上母亲来日不多,所以他觉得“生不如死”。陈奉湖又耐心地劝解,还建议他向监狱反映情况。刘某终于点了点头。
  数天后,刘某向监狱的“监狱长信箱”投了一封要求申诉的信,王副监狱长向医院了解情况后,批示“从速办理”。按照《长湖监狱罪犯申诉控告检举处理办法》的规定,法制科向法院寄发了“关于对罪犯刘某申诉一案提请予以回复的函”。
  见到监狱从上到下对自己这样一个不服管教的病残犯如此重视,刘某感动了,他后悔地说:“我原先以为社会遗弃了我,最疼爱我的母亲也快离开我,活着已没有意义……是监狱警官给了我重新生活的勇气,我一定会好好改造。”
  从此,刘某完全判若两人,不仅积极完成自己的任务,还主动帮其他服刑人员干活,连月来都被评为“生产之星”,而且再也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的事,成为医院监区进步最明显的服刑人员。